|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8-10823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4-20 | ||
| 文 号 | 时 效 | ||||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8-04-2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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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年路北延(海阳东路-站前路)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基建发〔2018〕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泰州市域交通出行条件,根据《泰州市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青年路北延(海阳东路-站前路)工程。原则同意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青年路北延(海阳东路-站前路)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路线走向:项目南起海阳东路,跨越卤汀河、五叉港、新通扬运河,向北延伸至站前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路长约2.5公里,路宽40米,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1.75米侧分带+21.5米机动车道+1.75米侧分带+4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2、桥梁工程。建设桥梁3座,其中跨新通扬运河桥长832米,宽41.5米;跨卤汀河桥长75米,宽47米;跨五叉港建设新通扬运河桥引桥。3、交叉口工程。建设交叉口6处,其中与海阳东路、运河西路、森园路、站前路交叉处为十字形,与新村路、仓储路交叉处为T字形。4、配套实施交通标志、监控、给排水、强弱电、燃气、路灯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4593.41万元(不含土地费用),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