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9-05346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03-29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引凤路(大纵湖路-海军东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9-03-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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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引凤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深业〔2019〕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泰州市区交通出行条件,根据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泰州市2019年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原则同意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引凤路(大纵湖路-海军东路)道路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19-321251-48-01-311323。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路线走向:项目位于周山河新城,北起大纵湖路,向南延伸至海军东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路长约952米,道路红线宽25米,横断面主要为5米人行道+15米车行道+5米人行道。2、建设与海河路、海军东路交叉口2处,交叉形式为十字型。3、跨规划河道建设长约30米、宽约25米桥梁1座。建设管涵2处。4、预设2对公交停靠站。5、配套实施交通标志、路灯及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管线、绿化等工程。

    四、项目建设年限:初定2019年-2020年。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4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安置费1300万元)。项目资本金132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为企业自主投资项目,投资收益来源于你公司周山河街区土地开发,建设过程所增债务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六、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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