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9-05347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9-03-29 | ||
| 文 号 | 时 效 | ||||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9-03-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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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海河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深业〔2019〕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泰州市区交通出行条件,根据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泰州市2019年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原则同意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海河路(鼓楼南路-东风南路)道路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19-321251-48-01-311341。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路线走向:项目位于周山河新城,东起东风南路,西至鼓楼南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路长约805米,道路红线宽约30米,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1.5米绿化带+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车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2、建设与鼓楼南路、东风南路交叉口2处,交叉形式为T字型。3、建设跨西周港桥梁1座,桥长约30米,宽约30米。建设管涵1处。4、预设1对公交停靠站。5、配套实施交通标志、路灯及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管线、绿化等工程。
四、项目建设年限:初定2019年-2020年。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安置费2200万元)。项目资本金126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为企业自主投资项目,投资收益来源于你公司周山河街区土地开发,建设过程所增债务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六、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