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0-02700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06-05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6-0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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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泰州金融广场楼宇内装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现服司〔2020〕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泰州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顺利建设,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同意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金融广场楼宇内装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71-50-01-309989。
二、项目类型:企业自主经营项目。
三、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市区工程建设例会2019年12月31日第74期会议纪要,原则同意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州市永定路北侧、海陵南路和鼓楼南路之间、世纪路南侧。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泰州金融广场1#、3#、7#、8#、12#、15#共6栋楼进行内部装修,装修总面积约18.8万平方米,其中1#楼-2层至12层装修面积2.42万平方米,3#楼-2层至19层装修面积1.94万平方米,7#楼-2层至24层装修面积4.49万平方米,8#楼-2层至5层装修面积0.84万平方米,12#楼-2层至19层装修面积3.44万平方米,15#楼-2层至39层装修面积5.67万平方米,装修内容主要包括原有相关土建、安装拆除,土建、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内部装饰装修等。在7#楼一楼建设泰州金融广场数据中心,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主要包括指挥中心、操作中心、安防控制中心以及数据房等。
六、项目建设年限:2019年2月-2020年9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70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项目收益来源于泰州金融广场楼宇租赁收入。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
请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要求。
八、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但相关招投标活动已在我委可研批复前自行开展,我委无法核准相应招投标内容和方式,今后你公司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情形发生。项目已开展的招投标活动应主动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接受监督。
九、鉴于该项目为补办批复手续,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认真排查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
本批复为项目补办的可研批复。请接批复后,抓紧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完善各类法定手续,并同步做好概算审查工作。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