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02272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5-19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5-1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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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批准泰州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财购〔2020〕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根据《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泰州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92-01-323774。

二、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财政部《“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规范》以及《2019年江苏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方案》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已列入《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和《2020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四、信息资源共享性。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要根据《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17〕133号)精神,做好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的衔接工作,按有关要求将数据资源及时归集实现共享。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按照财政部“互联网+政府采购”要求,通过将泰州市集采机构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全流程电子化升级,实现供应商网上投标、不见面开标、评审专家不见面评标、采购单位不见面审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泰州市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平台;2.集采机构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3.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优化改造;4.泰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5.泰州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2021年。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33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

八、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

接批复后,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局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的基本信息。项目建成后半年内,你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我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验收,不能按期申请验收的,应当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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