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01025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4-20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宣堡港(扬子江南路-宣堡港节制闸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20-04-20 16:09
  • 浏览次数:

泰州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泰州市宣堡港(扬子江南路-宣堡港节制闸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政水〔2020〕5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宣堡港河道沟通不畅、水生态环境较差问题,改善河道引排能力,原则同意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泰州市宣堡港(扬子江南路-宣堡港节制闸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3-77-01-316170。

    二、项目符合《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泰州市水利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已列入《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清淤疏浚宣堡港(扬子江南路-宣堡港节制闸段)河道5.07公里,配套实施护岸、绿化整理等。景庄河、城南河等8条河道约16.61公里,配套建设河道护砌、绿化整理等。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初步匡算4000万元。

    请接函复后,依法合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投资决策,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明确资金筹措、招投标等方案,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你单位还应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项目储备,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请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资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关程序要求,未经我委核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