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1-322719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2-09 | ||
文 号 | 时 效 |
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2-0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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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拆墙透绿(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海澜宾馆及周边)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建项〔2020〕1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市南部区域绿化景观设施,原则同意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拆墙透绿工程(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海澜宾馆及周边)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101-321200-04-01-980690。
二、项目类型:政府投资项目。
三、项目政策相符性:可研文本项目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请在深化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
四、根据市政府对项目前期和施工工作批示意见和市住建局对项目规划设计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市信访局及周边改造面积约600平方米。拆除围墙。更换部分老旧混凝土路牙。栽种乔木灌木,建设植物组团、花镜等,铺设草坪。设置部分景石。安装庭院灯。2、海澜宾馆及周边改造面积约460平方米。拆除围墙,建设景墙。栽种乔木灌木,建设植物组团、花镜等,铺设草坪。设置部分景石。设置景观坐凳、艺术雕塑。配套实施弱电迁改工程。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10月-2021年3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4.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
八、本项目为补办批文项目。相关招标采购事项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九、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概算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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