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000018/2021-322733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5-06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周山河街区西周港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5-0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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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周山河街区西周港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中泰集司〔2021〕3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医药高新区黄河路两侧土地开发,完善相应配套桥梁建设,原则同意你公司编制的《周山河街区西周港桥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104-321200-04-01-485248。

二、项目已列入《泰州市2021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拟建地点:泰州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南,西周港路以西,海军大道以北。

四、项目拟建主要内容:跨西周港河新建桥梁2座。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匡算1220万元。

六、项目拟建工期:2021年6月-2022年2月。

七、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现同意你公司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先行开展勘察、方案设计工作。

项目勘察、设计匡算价合计约19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范畴,现核准在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下由你公司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请接批复后,依法合规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明确资金筹措、其余招投标等方案,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请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程序要求,未经我委核准,不得擅自开展其余招投标工作。

本批文有效期2年。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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