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1-322728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4-23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4-2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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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栖霞山河、杨庄河顶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水函〔2021〕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泰州城区河道沟通不畅问题,改善河道引排能力,实现与即将开工的海军东路改造工程协调施工,原则同意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栖霞山河、杨庄河顶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101-321200-04-01-474394(本项目为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工程中的一部分)。
项目集中建设单位: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二、项目类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
三、项目政策相符性: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方案请在深化设计阶段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等建设标准进一步细化。
四、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穿越海军东路新建沟通栖霞山河与跃进河内径2米顶管1座,管道长约80米。穿越海陵南路新建沟通杨庄河与东周港河内径2米顶管1座,管道长约51米。配套实施工作井、接收井等。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1年5月-2021年9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8.4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八、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九、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落实《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图设计报审工作。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概算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函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泰州市水利局(项目集中建设单位: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项目名称: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栖霞山河 杨庄河顶管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此方式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估算价虽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现同意你单位与泰州市体育公园周边河道整治其它工程一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监理费估算价约18.33万元,由你单位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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