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1-322701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1-04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01-04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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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规划展示馆:
你单位“关于泰州市规划展示馆提升改造(含地质博物馆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规馆〔2020〕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市区文化展示基础设施,原则同意泰州市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规划展示馆提升改造(含地质博物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88-01-365269。
项目集中建设单位: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二、项目政策相符性。可研报告市规划展示馆城规划布展面积未突破地级市5000平方米限额,布展面积造价指标基本与本地一般公共建筑建安费平均水平相适应。
三、根据市政府相关批示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四、项目建设地点:现泰州市规划展示馆内一、二层及地下一层。
五、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总面积约8700平方米,其中规划展示馆布展面积约4800平方米,地质博物馆布展面积约2400平方米,楼梯、卫生间及其他辅助用房等普通装修改造面积约15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拆除现有布展设施及地面、墙面、顶棚等。2、现规划展示馆一、二层重新按照规划展示馆进行布展,进行装饰装修,建设展区,设置沙盘、艺术场景等,购置安装多媒体设备及软件。3、现规划展示馆地下一层改建成地质博物馆,进行装饰装修,建设展区,设置沙盘、艺术场景等,购置安装多媒体设备及软件。4、楼梯、走道、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地面、墙面、顶棚等重新装修。5、配套实施给排水、电气、空调暖通改造、智能化、消防等工程。6、进行相关影片制作。
六、项目建设年限:初定2021年10月-2022年5月。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工期,最终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确定的为准,并严格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35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初定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最终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为准)。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八、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因采购、施工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且达到招标限额标准,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施工图)、施工主体工程必须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总承包范围内非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业务,在征得你单位同意(或合同约定)后,可以不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公开招标。
如有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达到招标限额标准的,应当由你单位依法组织公开招标;招标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由你单位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依法应当合并的不得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投标。
无勘察费用。监理费估算价102.03万元,达到国家《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必须招标标准,核准以全部、委托、公开方式招标。
无方案设计费。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以不一并招标。初步设计估算价约90.72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范围,请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相关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九、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落实《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图设计报审工作;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做好节水“三同时”相关工作。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概算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根据《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项目必须纳入2021年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方可建设。请与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核实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项目纳入2021年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后,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本文有效期2年。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