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1-322717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2-09 | ||
文 号 | 时 效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2021年度城市水利建设项目城区河道清淤轮浚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2-0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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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泰州市2021年度城市水利建设项目-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泰水函〔2021〕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泰州城区河道沟通不畅、水生态环境较差问题,改善河道引排能力,原则同意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2021年度城市水利建设项目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101-321200-04-01-116882。
二、根据我委下达的《泰州市2021年拟新开工基础设施项目情况表》,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清淤疏浚宫涵河约1.88km、稻河约1.82km。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初步匡算900万元。
请接函复后,依法合规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明确资金筹措、招投标等方案,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你单位还应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项目储备,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请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关程序要求,未经我委核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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