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1-322751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12-31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12-3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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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听澜路(暂定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基建发〔2021〕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市区交通出行基础设施,原则同意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听澜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112-321200-04-01-234446。
二、项目政策相符性。可研文本中项目建设方案未见明显违反《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内容,请在深化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路面(沥青)结构设计工作年限等事项。
三、根据海陵区委政法委员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意见、市自规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四、项目路线走向:项目位于泰州供电公司北侧,南起桂语路,向北延伸至永晖路。
五、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总长约185米,路面宽约18米。跨城南河新建三跨(10米+13米+10米)简支桥梁1座。
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路面(沥青)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得低于10年。标准横断面按双向两车道布置:3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
桥梁对应城市支路听澜路、永晖路及城南河,类别为中桥,防洪标准为百年一遇,无通航要求,桥梁设计工作年限50年,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城-B级。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全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新建路基、道路基层、沥青道路面层;人行道新建路基、道路基层,铺设面层。配套实施无障碍设施、侧石、平石、缘石。2、交叉工程。建设与桂语路、永晖路平面交叉2处,交叉形式为T形。3、桥梁工程。新建桥梁主体结构,实施桥面铺装、栏杆、防水、排水等工程。4、管线工程。铺设雨水、污水、供水管网,配套实施检查井、雨水口、出水口等工程。5、交通工程。新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电子警察等工程。6、绿化工程。种植行道树。7、配套实施照明等工程。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2年5月-2023年12月。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06.32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所需建设资金纳入绿城桂语听澜轩小区土地开发成本(资金来源最终以年度建设计划为准)。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九、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四制”,配合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责,做好项目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强制性安全质量管理。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落实《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图设计报审工作。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初步设计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我委原先作出的泰发改发〔2021〕108号文自本批文作出之日起作废。
本批文有效期2年。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听澜路(暂定名)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此方式招标(勘察、设计、监理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由你公司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经参考高速公路新建项目招标分类和标段划分标准,并对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交通工程(约38.3万元)、照明工程(约35万元)、绿化工程(约13.6万)低于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由你公司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供水工程(约45万元)不宜单独分类。) 招投标主管部门对此有异议的,以其意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