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一季度市区煤热价格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6-01-1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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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5年四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拟定2026年一季度市区供热价格方案如下:
一、政策规定
1. 《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发改规发〔2025〕1号)规定“煤热价格联动基数。参照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按季度计算平均价格,折算为7000大卡标煤后的煤炭价格,作为联动基数”。“煤热价格联动系数。按1吨7000大卡标煤生产7.32吨蒸汽计算,以及煤炭价格变动分摊比例20%:80%,确定联动系数为1:0.109,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跌1元,热力销售价格相应上调或下调0.109元”。
二、煤价指数变动情况
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5年四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764.85元/吨,计算2025年四季度7000大卡混煤秦皇岛港口平仓价格为973.45元/吨,较上季度上涨122.03元/吨,按联动系数计算,应上调13.3元/吨。
三、供热价格方案
2026年一季度供热价格拟调整至228.15元/吨。
四、执行时间
拟自2026年1月1日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6年1月2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反映。联系电话:86883653,电子邮箱:tzfgwjgc@163.com。
附件: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2025年四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平仓价格统计表.xls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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