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061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12-27 | ||
| 文 号 | 时 效 |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镇高速泰州东与大泗互通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1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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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泰镇高速泰州东与大泗互通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园〔2017〕4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形象,打造门户景观,根据市政府2017年第62号专题会议纪要,同意实施泰镇高速泰州东与大泗互通景观提升工程。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泰镇高速泰州东与大泗互通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泰州东互通绿化面积约36.46万平方米,其中新328国道以北区域7.54万平方米,泰镇高速路西侧区域5.22万平方米,互通收费站道路东侧区域9.91万平方米,互通道路之间围合区域及高速站收费服务区13.73万平方米。2、大泗互通绿化面积约36.68万平方米,其中创新大道北侧区域3.68万平方米,互通收费站道路西侧区域6.25万平方米,泰镇高速路南侧区域6.07万平方米,互通道路之间围合区域及高速站收费服务区20.68万平方米。3、配套实施景观桥、雕塑、给排水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初步匡算1.115亿元。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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