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7-10168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8-23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实施环卫设施深度清洁适应性改造项目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8-23 00:00
  • 浏览次数:

  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实施环卫设施深度清洁适应性改造项目的函”(泰环卫字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环卫设施深度清洁适应性改造项目。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鼓楼路等市区主干道两侧约150处进行人行道改坡。2、税西街、宝带等6处环卫保洁车辆停放点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钢化玻璃车棚,制作充电桩等。3、鼓楼路、海陵路等沿街主次干道两侧更新、加密果壳箱和垃圾桶等卫生设施。4、市区约20座公厕安装节水阀和红外线控制器。5、建设深度清洁城市机动车辆和收集容器冲洗平台1处。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并严格执行招标的相关规定。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特此函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