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162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8-23 | ||
| 文 号 | 时 效 | ||||
关于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泵站及污水管网全覆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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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泰洁给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泵站及污水管网全覆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给排发〔2017〕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市区居民居住环境,完善城市生态功能,根据《泰州市区城建新提升新两年行动计划(2017-2018)》安排,同意实施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泵站及污水管网全覆盖工程。原则同意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泵站及污水管网全覆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改建凤城河区域、春兰工业园区域、海陵工业园区域、周山河新城、市政府周边污水主管网12公里,管径为DN500-DN1000。2、疏通检测和维修市区污水主干管50公里。3、新建春兰路(周山河南)、淮河路、朝阳路地埋式污水泵站3座。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490.0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2010〕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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