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161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8-23 | ||
| 文 号 | 时 效 | ||||
关于2017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泰州市看守所周边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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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2017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泰州市看守所周边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城水投〔〕2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泰州市区防洪排涝安全,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泰州市看守所周边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原则同意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2017年城市水利工程高港排涝站拆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疏浚红旗大道至警察培训学校段河道1.8公里,两岸新建挡墙3.6公里,河坡绿化1.44万平方米。拆建21×16米桥梁一座。新建2-3米宽人行道1.2公里。配套建设照明亮化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599.0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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