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181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8-23 | ||
| 文 号 | 时 效 | ||||
关于2017年水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海陵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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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2017年水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海陵区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城水投〔〕2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泰州市区防洪排涝安全,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海陵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原则同意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2017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海陵区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疏浚河道6.39公里,其中马家河0.94公里,老东河0.68公里,西石羊河2.5公里,五里河1.12公里,森南河1.15公里;新开挖朱新河河道1.28公里,其中平地开河0.75公里,新建顶管0.53公里;新建生态护彻9.69公里;两岸河坡进行草皮、树木绿化。新建宫涵闸1座,马家河节制闸1座,穿路箱涵3座,配建电灌站1座。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073.2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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