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7-10054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1-22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站前路快速化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11-22 00:00
  • 浏览次数:

  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站前路快速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交投司〔2017〕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泰州市域交通出行条件,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站前路快速化建设工程。原则同意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站前路快速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路线走向:起自火车站街区规划泰红路东侧,向西利用火车站街区规划预留通道,上跨泰红路、京泰路、五汊港、金东路,与231省道设互通式立交进行快速交通转换,继续向西跨越中桥河、泰东河,与东风北路设置互通式立交,在渔行历史街区南侧跨越海陵路、卤汀河、青年路,经长宏物流和森北住宅新区北侧,上跨北星河、江州北路至长江大道。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0.613公里,231省道-泰红路横断面60米,其他路段53米。2、桥梁工程。共设主线高架桥9532米,上下匝道1978米/12座。在东风路交叉处设置互通式立交1处,设互通匝道桥1964.29米。并对沿线卤汀河大桥进行改造。3、配套实施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9.56亿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市交通局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7〕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站前路快速化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此方式招标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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