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054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11-22 | ||
| 文 号 | 时 效 |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11-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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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站前路快速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交投司〔2017〕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泰州市域交通出行条件,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站前路快速化建设工程。原则同意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站前路快速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路线走向:起自火车站街区规划泰红路东侧,向西利用火车站街区规划预留通道,上跨泰红路、京泰路、五汊港、金东路,与231省道设互通式立交进行快速交通转换,继续向西跨越中桥河、泰东河,与东风北路设置互通式立交,在渔行历史街区南侧跨越海陵路、卤汀河、青年路,经长宏物流和森北住宅新区北侧,上跨北星河、江州北路至长江大道。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0.613公里,231省道-泰红路横断面60米,其他路段53米。2、桥梁工程。共设主线高架桥9532米,上下匝道1978米/12座。在东风路交叉处设置互通式立交1处,设互通匝道桥1964.29米。并对沿线卤汀河大桥进行改造。3、配套实施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9.56亿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市交通局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7〕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站前路快速化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此方式招标 | |||||||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