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7-10046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1-22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三水湾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11-22 00:00
  • 浏览次数:

  泰州市鑫通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三水湾停车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鑫停司〔2017〕3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出行环境,根据《泰州市区城建新提升新两年行动计划(2017-2018)》安排及市政府2017年第60号专题会议纪要,同意实施三水湾停车场建设工程。原则同意泰州嘉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三水湾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鼓楼路东侧、鼓楼路污水泵站南侧,用地面积3502平方米,新建地上一层、地下三层框架结构停车场一处,总建筑面积约756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4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3个;地下建筑面积6971.7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72个。配套实施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风井、消控室及地上道路、管网、绿化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421.53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2010〕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泰州市鑫通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三水湾停车场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此方式招标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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