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157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7-21 | ||
| 文 号 | 时 效 |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海阳楼停车场综合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7-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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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鑫通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海阳楼停车综合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鑫置司〔2017〕1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问题,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海阳楼停车场综合体建设工程。原则同意《海阳楼停车场综合体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东至海阳大酒店、南至光孝律寺、西至巷道、北至人民西路,规划用地约1507平方米,新建六层停车场综合体,总建筑面积4335.46平方米(地上面积3422.64平方米,地下面积912.82平方米),主体停车场停车位90个,地面停车位40个。配套实施道路、路灯、给水、雨水、污水、供电、通讯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3610.07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用1318.4万元),由市交投公司出资。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环境保护: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
希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2010〕3号)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我委。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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