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8-10820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4-20 | ||
| 文 号 | 时 效 |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8-04-2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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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城管发〔2018〕2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泰州城区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需求,根据《泰州市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原则同意中国核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农业开发区三工区东侧。
三、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扩建1台850t/d垃圾焚烧锅炉,配置1套余热利用18MW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垃圾卸料大厅、垃圾焚烧间等,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左右。购置并安装垃圾焚烧、烟气净化、汽轮发电等设备。
四、工程总投资:项目投资匡算3亿元。
请接函件后,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函告。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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