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8-10814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5-07 | ||
| 文 号 | 时 效 |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基督教堂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8-05-0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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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基督堂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泰基建发〔2018〕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督教堂南楼主堂屋面渗漏及线路老化,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根据《泰州市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泰州市基督堂维修改造工程。
二、主要实施内容:项目位于泰州市人民医院北院南侧,教堂分为南楼和北楼两部分,总建筑面积为2573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屋面及建筑改造、电路改造、外立面整体出新改造、消防设施改造、监控系统检修维护等。
三、项目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城投集团定额补助200万元,其余自筹解决。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请严格执行招标的相关规定。
请根据《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0〕3号)精神,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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