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8-11160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12-21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8-12-2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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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关于批准姜高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交计〔2018〕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主城南部区域交通出行条件,按照《泰州市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根据市规划、国土等部门审查意见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会评审意见,原则同意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姜高公路改扩建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18-321200-54-01-371486。

    二、路线走向:路线起于泰镇高速公路,向东经白马镇、张甸镇、梁徐镇,跨盐靖高速公路、西干河(规划V级航道)、中干河(规划“姜十线”Ⅳ级航道),终于老229省道,路线全长约16.67公里。

    三、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改扩建,路基宽约36米。2、桥涵工程。建设桥梁约9座,设置涵洞约66道。3、配套实施交通标识、路灯及给排水、强弱电等工程。

    四、项目建设年限:初定2019年-2021年。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821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所需建设资金由参股各方共同承担,不得形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请接函复后,按照国家PPP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依法组织相关招投标工作,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由你局审批。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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