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9-06949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9-07-31 | ||
| 文 号 | 时 效 |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9-07-31 15:25
- 浏览次数:
泰州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我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公通〔2019〕6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阜兴泰高速公路正式通车后,为做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基层交警队依法充分履职,根据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泰州市2019年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19-321281-92-01-340443。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S333省道南侧、阜兴泰高速公路兴化南收费站西侧,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初步匡算2500万元。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我委2018年4月19日作出的《关于批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业务用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发改函〔2018〕48号)自本函作出之日起作废。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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