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02270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5-19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交信号灯优先及公交专用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5-1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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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公交信号灯优先及公交专用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鑫项司〔2020〕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市“公共交通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根据《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原则同意你公司编制的《公交信号灯优先及公交专用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54-01-323895。

二、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已列入《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涵盖中心城区8条骨干道路,路段总长46.7公里,包括:凤凰路(祥泰路-东环高架)8.8公里、青年路(海阳西路-高港北站)16.5公里、迎春路(江洲北路-春兰路)4.8公里、梅兰路(江洲路-青年路)1.0公里、扬州路(江洲路-九龙镇)4.0公里、永定路(青年路-东环高架)4.0公里、南通路(青年路-兴泰公路)5.8公里、海阳路(东风路-青年路)1.8公里。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8条骨干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及交叉道口标识标线优化改造,相关路口渠化改造;

2﹒完善道路信号公交优先通行系统,包括公交车辆检测系统(AVL)、公交信号优先智能控制系统(TSP);

3﹒建设违法占道抓拍系统,中心基础软硬件;

4﹒8条骨干道路涉及障碍物拆除改建(含管线)。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5月-2020年12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459.6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

八、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九、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接批复后,请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加强与市交警支队智慧交通项目衔接,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相关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x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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