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0-04466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07-03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7-0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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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泰州市青年南路99号商务写字楼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城投〔2020〕10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有效使用率,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原则同意泰州市常青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青年南路99号商务写字楼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50-01-332858。
二、项目类型:企业自主经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99号。
四、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泰州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和可行性分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泰州市青年南路99号商务写字楼地上12层室内外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面积7089平方米,主要对地面、墙面、吊顶、电气、弱电、水暖、空调新风、消防、幕墙等实施装修改造。对室外约2500平方米进行景观绿化。购置电梯、厨房设备等。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6月-2021年9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5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项目收益来源写字楼商业出租收入,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
请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要求。
八、根据《招投标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该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九、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接批复后,请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同步做好概算审查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投资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