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00437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2-10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金融广场地下管网整理和绿化迁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20-02-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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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补办泰州金融广场地下管网整理和绿化迁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的请示”(泰现服司〔2020〕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顺利推进泰州金融广场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满足必要的施工条件,原则同意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金融广场地下管网整理和绿化迁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71-48-01-302671。

    二、项目类型:企业自主经营项目。

    三、根据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2月31日第74期推进市区工程建设例会会议纪要及项目情况说明,原则同意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给水管线迁移。永定路广场北面的北侧机动车道原有管线拆除,迁移至广场南面的北侧人行道、北面的南侧人行道(海陵路东侧-鼓楼路西侧)重建,管径DN300-600,总长约1200米。2、尾水管线迁移。永定路广场北面的南侧机动车道原有管线拆除,迁移至广场南面的北侧人行道重建,总长约600米。3、供电管线迁移。永定路广场北面的北侧机动车道、南面的北侧机动车道原有管线拆除,迁移至广场南面的北侧人行道、北面的南侧人行道(海陵路东侧-鼓楼路西侧)重建。世纪路原有管线拆除,迁移至北侧人行道重建。供电管线总长约1800米。4、通信管线迁移。永定路广场北面的南侧机动车道原有管线拆除,迁移至广场北面的南侧人行道(海陵路东侧-鼓楼路西侧)重建,总长约600米。5、永定路便道、永定路广场与鼓楼路海陵路交界处及世纪路原有路灯管线拆除。6、世纪路(海陵路东侧-鼓楼路西侧)原有绿化迁移。7、永定路广场、世纪路消防自来水、雨污水等保留管线加固。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9年7月-2019年12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640万元,其余为银行贷款。项目收益来源于泰州金融广场配套设施工程中的经营性资产收益。项目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

请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要求。

    七、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但相关招投标活动已在我委可研批复前自行开展,我委无法核准相应招投标内容和方式,今后应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建设程序,杜绝同类情形发生。项目已开展的招投标活动应主动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接受监督。

    八、鉴于该项目为补办手续,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认真排查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

    本批复为项目补办的可研批复。请接批复后,抓紧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完善各类法定手续,并同步做好概算审查工作。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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