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20-00213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01-21 | ||
| 文 号 | 时 效 |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京泰路绿带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20-01-21 15:37
- 浏览次数:
泰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京泰路绿带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建项〔2020〕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缓解京泰路扬尘、噪音等问题,完善绿化设施,根据正在编制的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草案,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京泰路绿带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48-01-302625。
二、项目建设符合《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实施京泰路道路红线范围内绿化及道路红线外每侧各建20-50米绿带。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初步匡算10000万元。
请接函复后,依法合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投资决策,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明确资金筹措、招投标等方案,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你单位还应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项目储备,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项目应参照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试行)》认定的非基础设施类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请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请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资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关程序要求,未经我委核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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