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0-01034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04-21 | ||
文 号 | 时 效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凤城河环城灯光亮化工程(西南城河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20-04-2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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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泰州凤城河环城灯光亮化工程(西南城河段)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景建〔2020〕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凤城河景区旅游配套设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原则同意你公司编制的《泰州凤城河环城灯光亮化工程(西南城河段)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49-01-316748。
二、项目建设符合《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泰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已列入《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凤城河(青年桥-海陵路如意桥段)两岸绿化、栏杆、桥梁等进行亮化。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初步匡算2000万元。
请接批复后,依法合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投资决策,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明确资金筹措、招投标等方案,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你公司还应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项目储备,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请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关程序要求,未经我委核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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