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02117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4-24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南城河风光带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4-2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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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西南城河风光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泰景建〔2019〕2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凤城河景区旅游配套设施,提升营收能力,原则同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西南城河风光带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48-01-305463。

    二、项目类型:企业自主经营项目。

    三、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四、项目已列入《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根据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项目方案总平面布局、效果图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五、项目建设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西南城河(西仓桥-四号码头段),占地面积约13373平方米。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绿化面积约9164平方米。建设钢板景墙约149米。设置景观亭、休闲观景长廊各1座。铺设活动广场、台阶、跌落平台、无障碍坡道以及健身跑道、滨水步道、桥底步道、亲水栈道、架空栈道等,共计硬质铺装约3751平方米、木质铺装约181平方米。建设滨水观光平台约345平方米。设置栏杆约80米,改造驳岸约245米。配套实施照明、给排水管道、环卫标识等。设置条石座凳等。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5月-2020年12月。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有资金解决。项目收益来源于凤城河景区景点收入。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

    请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要求。

    九、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同步做好概算审查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或投资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x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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