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01352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4-29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立体过街设施(万达广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4-2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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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泰州市立体过街设施(万达广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建项〔2020〕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万达广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原则同意南通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泰州市城市立体过街设施(万达广场)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48-01-317990。

    二、项目符合《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列入《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人行天桥(含顶棚和电梯)1座,全长约42米。配套实施道路改造、照明亮化、绿化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初步匡算950万元。

    请接函复后,认真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要求,依法合规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明确招投标等方案,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你单位还应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请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关程序要求,未经我委核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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