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15849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11-27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体化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11-27 10:20
  • 浏览次数: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请求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体化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自然资函〔2020〕12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构建落实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需要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体化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65-01-371453。

二、项目建设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已组织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四、信息资源共享性。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要根据《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17〕133号)精神,做好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的衔接工作,按有关要求将数据资源及时归集实现共享。

五、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和《江苏省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建立“一张网,一体系,一张图,一体化平台”的信息化体系。

1.“一张网”:全面整合相关网络、设施资源,构建安全可靠、运行流畅、支撑高效的信息化运行环境,包括自然资源主干网、自然资源和规划云、互联网以及外部物联网络;

2.“一体系”:在充分吸纳和借鉴原有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基础上,建立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的自然资源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3.“一张图”:整合已有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等数据,构建相互关联的三维立体自然资源“一张图”;

4.“一体化平台”:建设自然资源一体化平台,构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整个平台的基础,统筹应用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与共享,并支撑业务的审批、监管、决策等。基于机构改革,以“互联网+”服务模式,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系列业务充分融合的调查评价、智慧审批、监管决策、政务服务四类应用,搭建相关的业务应用系统。

六、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6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局部门预算经费解决。

八、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局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的基本信息。项目建成后半年内,你办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我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验收,不能按期申请验收的,应当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本文有效期2年。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