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0-02702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06-05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6-0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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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报批泰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教〔2020〕2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原则同意江苏骏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83-01-329286。
二、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江苏省教师教育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州市第二中学校内东南角。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泰州市第二中学校内的道行楼进行改建,建筑面积2214平方米,不改变主体结构,对建筑室内外进行装饰装修改造、综合布线,将现有三层12个展厅改建为10间研修室、1间微格教室、1间教师书吧和2间办公室。购置教学设施设备。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5月-2021年8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安排。
八、该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九、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接函复后,请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局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