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0-15072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10-15 | ||
文 号 | 时 效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金融广场中央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10-1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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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金融广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泰州金融广场中央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金投司〔2020〕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泰州金融广场及周边各类人员就餐需求,原则同意江苏中之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金融广场中央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71-50-01-362567。
二、项目类型:企业自主经营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泰州金融广场8号楼3-5层。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置消毒柜、宴会保温车、制冰机等厨房设备,购置卡座、餐桌、餐椅等家具设备,购置地毯、窗帘、饰品、绿植等软装设施,购置餐具、智能结算等智能化系统,购置饭铲、打蛋器等易耗品。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302万元,其余为银行贷款。项目收益来源于餐厅营业收入。项目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
请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要求。
七、设备采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开展。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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