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00944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4-14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电子证照库应用项目(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20-04-1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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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批准泰州市电子证照库应用项目(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政办函〔2020〕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统一电子证照库建设,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根据《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原则同意泰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编制的《泰州市电子证照库应用项目(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65-01-309272。

    二、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8号)文件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信息资源共享性。泰州市电子证照库与省级电子证照平台,与各市(区)、各部门的原有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业务集成和数据共享利用。

    四、安全可靠性。电子证照的生成、颁发、应用、验证、共享的实现基于配备防伪造、防篡改、可追溯的可信任机制建设。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泰州市电子证照库平台、市政务云等资源,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及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电子证照库应用项目平台升级改造建设,主要包括:1.应国标升级改造电子证照系统;2.升级数据库版本,保障数据库迁移;3.与电子印章系统集成;4.与省级电子证照平台、政务服务网、各部门业务系统等对接;5.完善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6.提供统一的运维服务。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

    八、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招标工作。

    接批复后,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的基本信息。项目建成后半年内,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我委组织验收,不能按期申请验收的,应当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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