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00207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1-21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凤城河景区水幕秀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1-2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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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凤城河景区水幕秀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泰景建〔2020〕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凤城河风景区营收能力,顺利推进2020年第十二届中国泰州水城水乡国际旅游节开幕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批示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编制的《泰州市凤城河景区水幕秀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49-01-301569。

    二、项目类型:企业自主经营项目。

    三、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四、项目建设地址: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三水湾水上舞台北侧长约80米、宽约50米的水域。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三水湾水上舞台,对原看台进行改造。购置安装DLP投影机、电脑摇头灯、全彩帕灯、音响设备、投影基站、远程监控设施等,形成水系统、投影系统、机械装置系统、音响系统、灯光系统、控制系统等。对看台周边植被及建筑进行亮化。改造看台,增加座椅等。新建约300平方米水上舞台。新建控制室、配电房等临时性建筑40平方米以内。进行影像制作。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2月-2020年3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有资金解决。项目收益来源于演出门票等收入。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

请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要求。

    八、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九、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同步做好概算审查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或投资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件.docx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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