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1-322724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3-30 | ||
文 号 | 时 效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春晖初中新建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3-3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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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
《关于报批春晖初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教〔2021〕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有效化解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生源爆满、学位紧张矛盾,原则同意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春晖初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103-321200-04-01-595937。
二、项目建设符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大会会议精神,且项目已列为2021年开展前期工作基础设施项目和2021年市区改善民生实事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春晖路以东、兴泰南路以西、老通扬河以南、梅兰东路以北。
四、项目用地约80.04亩,拟建规模为16轨48班,总建筑面积39000.2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8451.86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554.29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994.12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水电安装、建筑智能化(含智慧校园等)、消防等安装工程;运动场地、绿化、道路、广场及环卫工程等公共工程。
五、项目匡算总投资29535.41万元。
接函复后,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前置手续,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开展可行性研究,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请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关程序要求,未经我委核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招投标工作。
本文有效期2年。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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