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1-322725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4-1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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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请予批准泰州人才一体化公共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人社函〔2021〕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服务水平,实现人才服务智能化、便捷化、精准化,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与行政效率,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泰州人才一体化公共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104-321200-04-04-230840。
二、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市政府《关于印发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已列入《2021年度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并已组织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四、信息资源共享性。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要根据《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17〕133号)精神,做好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的衔接工作,按有关要求将数据资源及时归集实现共享。
五、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在泰州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上,增设“泰爱才”人才服务板块,实现政策宣传、人才引进管理、项目申报、网上服务保障、人才需求匹配、人才项目查询、业务办理、政策兑现等“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答复”,提供快捷高效的“闭环式”人才服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外网申报管理系统、统一申办受理接口服务平台、内部审批统一界面管理系统、应用系统管理平台、一体化应用管理平台、人才政策条款及业务标签参数化配置系统、在线预约系统接口等。
六、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
八、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
九、请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局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的基本信息。项目建成后半年内,你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我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验收,不能按期申请验收的,应当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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