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1-322726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4-20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4-2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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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关于体育馆外部道路(含地下管网)维修及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集建〔2021〕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体育馆外部道路基础设施,迎接第二十届省运会在我市举办,原则同意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体育馆外部道路(含地下管网)维修及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103-321200-04-01-641235。
二、项目已列入2021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省运会场馆及配套项目中,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州市体育馆。
四、项目对体育馆外部道路进行整体白改黑提升改造,包括田径场地东西两侧支路及内部其他道路,道路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同步实施外部道路雨污水管网、人行道路等配套设施维修及提升改造。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1496万元。
六、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现同意你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先行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合计匡算价28.5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必须招标范畴,核准一并由你单位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请接函复后,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前期手续,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开展可行性研究,明确资金筹措、其余招投标等方案,并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请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关程序要求,未经我委核准,不得擅自开展其余招投标工作。
本批文有效期2年。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