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000018/2021-322710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1-22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南山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1-2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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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南山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环卫字〔2020〕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市区垃圾转运基础设施,原则同意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山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78-01-365263。

项目集中建设单位: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鼓楼路西侧、南山寺路北侧。

三、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方案基本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相关规定,请在深化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

四、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围墙、楼梯连廊拆除重建成仿古建筑;车棚拆除重建;更换围墙大门;垃圾中转站外墙改建成仿古建筑;生产车间及一楼环卫休息室进行天棚(含屋面防水)、内墙、地面、设备基础坑重新更新;室外场地翻新重建;雨水、污水、照明系统及部分洁具更新,新建消防管道及设施;更新陈旧垃圾压缩设备,安装负压、新风、除臭系统;围墙内外侧局部绿化改造。

六、项目建设年限:初定2021年10月-2021年12月。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工期,最终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确定的为准,并严格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初定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最终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为准)。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八、项目无勘察费,设计费估算价约5.83万元,监理费约5.96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由你单位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主要设备垃圾压缩处理设备、新风系统合计估算价约14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估算价约114.1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范围,请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九、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落实《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图设计报审工作;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做好节水“三同时”相关工作。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概算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根据《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项目必须纳入2021年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方可建设。请与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核实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项目纳入2021年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后,你单位(或委托集中建设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本文有效期2年。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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