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4-322774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4-04-28 | ||
文 号 | 泰发改函〔2024〕122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4-04-2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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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泰州市直养护道路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工管发〔2024〕2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泰州市直养护道路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已经我委泰发改函〔2023〕242号文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你单位深化设计阶段勘测检测成果,对照原可研批文,项目实施范围、具体建设内容均发生部分调整,需重新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同意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泰州市直养护道路排水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310-321200-04-01-720087。
二、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可研文本中项目建设方案未见明显违反《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排水照明及绿化设施”等政策强制性内容,请在深化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与原项目批文相比,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和建设内容,部分路段根据检测情况增加必要的同槽施工污水管网。
三、项目类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
四、项目实施范围:泰州市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内的凤凰路(凤凰大桥-兴泰路)、西谢路(太湖路-周山河路)、永兴路(东风路-引凤路)、鼓楼路(永定路-海军大道)、青年路(人民南路-永泰路)、扬州路(长江大道-江州北路)、吴陵路(吴陵桥-迎春西路)、南通路(东风路-兴泰路)、春兰路(南通路-迎春路)、迎春路(祥泰路-兴泰北路)等。
五、项目建设规模:改扩建雨水管约15606米,其中雨水主管11524米,雨水口连接管4012米,线性排水沟70米;同步实施污水主管约2066米。
六、主要建设内容:
1.凤凰路(凤凰大桥-兴泰路):对凤凰路(凤凰大桥-春晖路)现状保留的雨水管进行清疏、检测、修复;将凤凰路(春晖路-兴泰路)非机动车道现状雨水管扩容改造为2×d600-d1000,向春晖路汇集,新建一根d1350雨水管,自北向南排入翻身河。同步对全线道路两侧低点及路口处增设多箅雨水口,对周边小区接入雨水支管存在污水混接的进行截流。共新建DN600-d1350雨水管道约925米,DN300-DN400雨水口连接管约990米,改造雨水口约159座。
2.西谢路(太湖路-周山河路):将西谢路(太湖路-周山河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下雨水塑料管原管位扩容改造为d600-d1200,自南向北排入下游现状d1200雨水管,满足片区排水需求。更换全线雨水口及连接管,对全线道路两侧低点及路口处增设多箅雨水口,对周边小区接入雨水支管存在污水混接的进行截流。共新建DN600-d1350雨水管道约374米,DN300-DN400雨水口连接管约185米,改造雨水口约23座。
3.永兴路(东风路-引凤路):对永兴路(引凤路-生产河)两侧非机动车道现状雨水管整段进行非开挖修复(92米),6处点状修复,由西向东排入生产河。将永兴路(生产河-东风路)
两侧非机动车道现状雨水塑料管原管位扩容改造为2×d600球墨铸铁管,由东向西排入生产河,同步对道路南侧污水管进行改造;改造道路沿线雨水口及雨水口连接管,道路局部低点处采用多箅雨水口。共新建DN600雨水管道约408米,DN300-DN400雨水口连接管约265米,改造雨水口约23座。同步改造DN400污水管道约196米。
4.鼓楼路(永定路-海军大道):将永定路-周山河段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下现状雨水塑料管改造为d600-d1350雨水管,永定路-周山河段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下现状雨水塑料管改造为d600-d1000雨水管,雨水自北向南汇集后排入周山河;对周山河-海军大道段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下现状雨水塑料管改造为d600-d1000雨水管,同步对全线局部低点处增设雨水口;同步对永定路-周山河段道路东侧污水管道结构性缺陷进行原管位开挖更换修复。共改造DN600-d1350雨水管道3874米,DN300-DN400雨水口连接管约922米,改造雨水口约197座,同步改造DN800污水管道354米。
5.青年路(人民南路-永泰路):对青年路(人民南路-永泰路)段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下雨水管道结构性缺陷严重的管道进行开挖换管,改善排水条件,共改造DN400-DN600雨水管道约62米。
6.扬州路(长江大道-江州北路):对扬州路(长江大道-江州北路)雨水管道进行缺陷修复,DN600-1000雨水主管开挖换管133米,DN300雨水口连接管开挖换管约180米,非开挖修复点数约56处,改造雨水口约32座,同步对雨水管道开挖换管影响的污水管同步更新,管径DN500,长度约18米。
7.南通路(东风路-兴泰路):将南通路(东风路-五里河)雨水管道扩容至DN600-DN1000,对缺陷点进行局部缺陷修复;对道路雨水篦子进行改造。共计新建DN500-DN1000雨水主管道2540米,改造雨水口约132座,同步翻建DN300雨水口连管520米,非开挖修复约15处。
8.吴陵路(迎春路-吴陵桥):雨水管道按照设计暴雨重现期进行扩容更新,与迎春路雨水管道互联互通,分担迎春路雨水管网排水压力,新建DN600-1500雨水主管道约2250米,在道路非机动车道低洼处增设线形排水沟约70米,新建DN300雨水口连接管约510米,改造雨水口约122座,同步对DN500污水管道进行原管径翻排重建1180米。
9.春兰路(南通路-迎春路):对春兰路(鲍马河以北)雨水管道进行缺陷修复,对春兰路(鲍马河以南)雨水管道进行扩容,缺陷点修复约21处,整体井段非开挖内衬修复加固约48米,新建DN500-1000雨水主管道约720米,新建DN300雨水口连接管约390米,改造雨水口约150座,同步对DN500污水管道进行原管径翻排约240米。
10.迎春路(祥泰路-兴泰北路):对12处雨水管道进行原管径开挖换管,新建DN400-DN1000雨水主管道约280米,新建雨水口连接管约50米,同步对DN500污水管道进行原管径原管位翻排约78米。
11.根据实际需求,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主次干路新增46座道路积水预警装置及5座道路结冰预警装置。
12.对存在混接、淤积或破损的14座暗涵进行综合整治。
七、项目建设工期:约7个月(最终根据工期定额标准确定)。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979.8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共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上级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建设内容中的污水管网工程。
九、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及时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概算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本批文作出后,我委原先作出的泰发改函〔2023〕242号文不再作为项目建设依据。
本批文有效期2年。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