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18/2023-321744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3-11-23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3-11-2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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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为贯彻落实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要求,保障天然气供应和天然气市场稳定,上游天然气气源供应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2023年4月1日起,先后两次上调供应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居民气源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江苏省基准门站价格2.02元/立方米上浮15%执行,即2.323元/立方米,上调了0.303元/立方米。此次居民气价调整,是按照我市2015年建立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要求,报市政府同意后,在阶梯气量、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同向同步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如何调整?
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包括两项内容:
一是调整居民用气各档销售价格。主城区居民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上调0.30元/立方米,调整后为2.98元/立方米。按照规定的第一、二、三阶梯气价1:1.1:1.4的价差比例,居民用气各阶梯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98元/立方米、3.28元/立方米、4.17元/立方米,分别上调0.30元/立方米、0.33元/立方米、0.42元/立方米。
二是调整学校等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及其不对外营业的食堂、浴室)、民政福利机构(孤儿院、社会福利院)及驻军办公等执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调整为3.13元/立方米,上调0.31元/立方米。
三、民用气涨价后,我一个月要多花多少钱?
按照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主城区管道燃气正常使用户用气量测算,90.14%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一档内,户均支出增加4.14元/月。
四、民用气涨价从什么时间执行?
本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五、每年的分档用气量和计算周期有没有变化?
主城区居民家庭的分档用气量和计算周期不作调整。计量缴费周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分档气量、多人口家庭用气认定仍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完善居民用天然气阶梯气价政策 扩大居民阶梯气量降低群众燃气费支出的通知》(泰发改发〔2021〕339号)执行。
六、对困难群体是否有优惠政策?
为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此次价格调整扩大了对困难群体的优惠幅度,即主城区低保、特困家庭每月每户免费用气量由8立方米提高至10立方米。
七、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咨询电话是多少?
港华燃气:96077
昆仑燃气:956100,8620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