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9-08470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12-24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凤城河内环游步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9-12-2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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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泰州凤城河内环游步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景建〔2019〕2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旅游休闲配套设施,提升凤城河风景区营收能力,根据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泰州市2019年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原则同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凤城河内环游步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19-321202-48-01-318753。

    二、项目类型:企业自主经营项目。

    三、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四、根据泰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泰规委〔2019〕4号),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分析。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鸿发小区南侧桩基木栈道、文峰小区南侧浮桥栈道、新世纪花园南侧涉水步道、水厂东侧浮桥栈道、人保大厦(青年桥)北侧桩基木栈道和浮桥栈道、留芳茶社段游步道、净因寺西侧游步道,共新建桩基游步道约1840平方米,新建浮桥栈道约3590平方米、滨水步道(含绿地)约11555平方米。建设平板桥1座(新世纪花园南侧),部分节点沿线栅栏围墙、无障碍坡道等。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2月-2020年6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5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

请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要求,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违规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相关要求。

    八、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九、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同步做好概算审查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或投资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件.docx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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