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20-04304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6-19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市120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6-1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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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急救中心:

你单位“关于批准泰州市120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急救文〔2020〕1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根据《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泰州市120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84-01-332676。

二、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卫健委《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试点工作的通知》《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已列入《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并已组织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四、信息资源共享性。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要根据《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17〕133号)精神,做好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的衔接工作,按有关要求将数据资源及时归集实现共享。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应用系统与接口软件开发,包括急救指挥调度软件升级改造、统计和分析软件升级、120指挥调度系统软件升级改造、监护/心电图传输子系统升级改造、车载子系统、五大中心联网医院子系统、第三方接口开发等;

2.购置数字录音设备、5G智能手持终端、5G工业路由器、院前院内信息共享医院终端等。

六、项目建设周期:8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9.65万元,其中软件与接口开发163.05万元,系统改造硬件购置36.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

八、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的基本信息。项目建成后半年内,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我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验收,不能按期申请验收的,应当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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