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0-05411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08-21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8-2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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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报批泰州实验学校北校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教〔2020〕2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有效化解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生源爆满与学位紧张矛盾,根据《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原则同意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实验学校北校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02-83-01-312716。
项目集中建设单位:泰州市玉城置业有限公司。
二、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和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教育局以东、凤凰河以西、王家河以南、永泰路以北。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27309.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228.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9764平方米)。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新建2幢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9548.1平方米,1幢综合楼,建筑面积2070.3平方米,连廊2555.7平方米,附属用房200平方米,门卫室90平方米;200米田径场1座,面积8232.58平方米;水电安装、建筑智能化(含智慧校园)、消防等安装工程;绿化、道路、广场及环卫工程等公共工程。
五、该项目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按7度抗震烈度进行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12月-2022年6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万元(含可移动的教学设施设备3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八、根据《招投标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该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局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节水、节能“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接函复后,请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局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