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20-05410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08-21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0-08-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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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泰州市智慧旅游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文广旅函〔2020〕5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促进泰州市旅游业创新发展与转型升级,实现对景区的流量监测和流量管控,根据《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泰州市智慧旅游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020-321271-65-01-346250。
二、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符合发展改革委、中宣部、文旅部等23个部门《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三、项目已列入《泰州市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并已组织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四、信息资源共享性。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要根据《江苏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发〔2017〕133号)精神,做好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的衔接工作,按有关要求将数据资源及时归集实现共享。
五、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通过智慧旅游中心平台的建设,以旅游大数据中心为核心,以数据集成与共享、旅游行业综合服务为支撑基础,实现票务管理、会员管理、预订管理等综合应用。
1.软件系统建设。建设泰州智慧文旅会员管理系统、票务管理系统、预约管理系统。
2.硬件系统建设。购置包括室内LED全彩显示屏及配件、视频综合平台、控制台、高性能控制终端、无人机、激光电视等,对智慧旅游中心的设备机房进行改造。
六、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
八、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招标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局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的基本信息。项目建成后半年内,你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我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验收,不能按期申请验收的,应当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