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000018/2024-322776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9-30
文        号 泰发改函〔2024〕202号 时        效
关于批准泰州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扩建医学美容中心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4-10-25 10:31
  • 浏览次数:

泰州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扩建医学美容中心的请示》(泰人医〔2024〕10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近年来,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学美容中心就诊人数激增,为解决场地受限问题,原则同意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学美容中心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409-321200-04-01-964112

二、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国医疗美容标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泰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人民医院新院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对人民医院新院区现有医学美容中心进行扩建改造,扩建改造面积约240平方米,建设吧台服务区、候诊等待区、会诊诊室、拍照区、诊疗区前室、诊室(2间)、治疗室(7间)、美容护理VIP室(2间),对新建部分进行拆除改造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内容:1.对原装饰面全部拆除及垃圾清运;2.新建隔墙及吊顶,门窗及灯具安装,地面铺贴地板;3.配电箱、照明、插座、弱点系统等安装;4.根据功能区重新布置给排水支管。

六、项目建设工期:约4个月。(最终根据工期定额标准确定)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4.7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

八、设计、监理估算价均低于50万元,由你单位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施工估算价介于60万至400万之间,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九、请你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接此函复后,请抓紧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市住建部门审批。落实好节水“三同时”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图设计报审工作。及时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概算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本文有效期2年。

特此函复。 


泰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